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自动反冲洗除污器等设备采购招标人为 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自动反冲洗除污器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九台电厂
2.2招标范围: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项目(供热能力提升改造项目)自动反冲洗除污器及其相关附件设备购置,包括热网首站2台除污器及其相关附件、中继泵站4台除污器及其相关附件、配套的热工设备及相关附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 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压力容器制造单位设计本单位制造的压力容器,无需单独取得设计许可)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自2016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3项类似供货业绩。上述业绩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内容不能准确反映相关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合同)。
3.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6月20日9:00时起至2021年6月26日17:00时止。
招标文件费: 标书金额: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