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6号泊位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技术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华能煤码头
2.2规模:本项目新建1个10万吨级专业化煤炭泊位,水工结构按15万吨级设计,新设1台桥式抓斗卸船机和1台连续式装船机,设计通过能力550万吨/年,其中煤炭进口卸船450万吨/年,煤炭混配后装船100万吨/年,同时为1-5号泊位提供下水增量350万吨/年,公司整体增加吞吐量900万吨/年。码头后方新建堆场19万平方米,设2条堆取料线,共设南北向四条堆场,堆场容量约50万吨。项目总投资约14.15亿元。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图设计审查。
2.3服务期限:招标人提供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5日完成施工图设计审查咨询报告;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完成后5日内完成报告完善及修改。
2.4招标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现行水运工程设计规范、技术标准对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进行审查,具体审查咨询内容如下:
1、核查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与国家有关部门核准文件的符合性。
2、核查施工图设计执行国家和行业强制性标准情况。
3、对施工图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4、展开现场查勘、编制施工图设计咨询报告、召开审查会议、根据政府主管部门及会议要求对报告进行完善,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对项目施工图设计报告的审查意见批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招标公告正式发布之日前8年内,以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批复(审核意见)文件最迟落款日期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沿海10万吨级及以上散货泊位【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独立投标人的业绩】施工图设计审查的 业绩(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设计规格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
3.2.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资格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港口工程或港航工程或航务工程或港工工程或水工工程或水运工程或类似的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7月6日9:00起至2021年7月16日17:00止。
煤制油中速磨辊套、衬板堆焊修复框架合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化工公司煤制油中速磨辊套、衬板堆焊修复框架合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项目单位为: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标段(包)划分: 一个标段
2.1.1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是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公司,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乌兰木伦镇。公司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直接液化工艺,以煤炭为原料,通过化学加工过程生产石油、石化产品,是目前世界上居领先地位的现代化大型煤炭直接液化工业化生产企业。
2.1.2招标范围:鄂尔多斯煤制油分公司6台ZGM133和4台ZGM123中速辊式磨煤机(原制造厂:北京电力设备总厂)磨损的辊套和衬板(磨盘)利用再制造堆焊技术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有尺寸和性能。
2.2其他:(1)项目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马家塔,维修地点:中标单位工厂。
(2)服务期:合同生效后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金额不小于30万元的辊式磨机辊套(或衬板或衬瓦或磨盘)的堆焊修复(或制造供货)业绩合同2份,(业绩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以合同确定的金额为准,业绩若为框架合同,以提供的合同和结算材料为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金额、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履约良好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7-06 08:3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7-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