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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维检有限公司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2021-11-0100
  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安装调试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昌河清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土建、安装调试工程。项目概况:永昌河清滩5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位于金昌市永昌县河清滩光伏产业园内,建设装机50兆瓦,配备20%储能,计划安装111488块单晶硅双面双玻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256台组串式逆变器,16台3150千伏安箱式变压器,以3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已建成的110KV升压站。升压站内建设安装1台主变和1套无功补偿装置,扩建一个间隔,与前期工程共用送出通道接入电网。
 
2.2建设地点: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河西堡河清滩光伏产业园。
 
2.3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临建设施,储能设备基础(不包含设备安装)、主变压器、户外高压设备(含防污闪涂料)、SVG设备基础及安装调试工程、35KV开关安装调试、光功率预测装置及环境检测系统、三期新增设备安装调试、二期部分综自设备扩容、同步向量测量装置扩容及性能测试、故障录波扩容、新增现货交易系统、新增电力VPN系统、新增调度电话、新增通信机房动力环境监控系统、纵向加密装置、通讯接入、保护定值计算及录入、涉网试验、启动联调、并网试运行等系统扩容全部由承包方负责(按一、二次接入系统批复意见要求执行)。
 
2.4工期:本工程计划于2021年11月10日开工,2021年12月30日竣工。实际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质量要求:本工程应符合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投标方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施工,包括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6承包方式:报价清单备注栏中“甲供”为发包人采购供货设备及材料,由承包人完成安装;未备注的由承包人负责。
 
2.7资金来源:自筹。
 
2.8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甘肃公司内部投资决策同意,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买方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资质: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行业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承修、承试二级电力设施施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具有至少2项110KV及以上升压站施工或修试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其他要求:
 
3.2.4.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至少6个月的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近 5 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须附公司任命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27日9:00时起至2021年11月1日17:00时止。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光伏维检有限公司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环境整治招标公告  

1.1项目概况
 
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于2016年投产发电,装机容量100MW,目前试验基地光伏电站需进行环境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子阵内铺设的地砖进行更换;在A15子阵处铺设混凝土道路;对A8、A9、B3、B4、B5、B6、B7、B9、B10子阵消防沙箱进行制作、安装,道路两侧部分设备进行防火封堵等工作,箱变电缆沟盖板进行制作、安装,对部分原有土建设施进行拆除;对B4、B8、B9子阵围栏进行更换、固定;对B3子阵平单轴拉线及电缆护套管进行处理;对标识标号进行完善。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 招标范围
 
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环境整治
 
1.2.2主要工作内容:
 
1、地砖更换
 
对试验基地光伏电站A8、B2、B11、A14、B5、A16子阵水泥路两侧地砖进行更换,共计2100㎡;
 
2、道路铺设
 
对试验基地光伏电站A15子阵进行混凝土道路铺设,共150㎡;
 
3、对试验基地A8、A9、B3、B4、B5、B6、B7、B9、B10子阵等9个子阵的消防沙箱进行制作、安装,箱变电缆沟盖板进行制作、安装,子道路两侧部分设备进行防火封堵等工作,部分原有土建设施进行拆除;
 
4、对B4、B8、B9子阵210片围栏进行更换、固定;
 
5、对B3子阵平单轴拉线及电缆护套管进行处理,拉线共30套,护套管共324根;
 
6、标识标号补充完善。
 
1.2.3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实施地点: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共和县塔拉滩实证试验基地光伏电站。
 
(2)项目工期:本项目总工期40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方通知的开工时间为准,但总工期不变。
 
1.3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 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让及分包。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承担过至少2项与本项目相同或相类似的土建维修合同业绩(附合同及用户证明复印件)。
 
1.6 主要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及以上);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及以上)。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1年11月1日~2021年11月5日   8:30~11:30,14:30~17:30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电力招标采购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北京市工商局等部门批准的专业从事电力系统招标采购和在线贸易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性备案证号(京ICP证070736号,工商注册号:010202008042900014)我公司是唯一获得商标管理局网站名称商标的行业网站,18年的专业服务,成就行业领导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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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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