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三圣乡109亩住宅及配套项目—住宅幕墙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三圣街道办事处驸马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1-25号楼石材幕墙、铝板幕墙、玻璃幕墙、铝合金格栅、门卫房二幕墙等装饰工程,施工面积约80000.00平方米;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为准。
2.3计划工期:76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工程均包括在承包人的范围内,包含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合格、移交、质量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经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幕墙的安装,包括但不限于:玻璃幕墙、石材幕墙、金属幕墙、幕墙预埋件(含后置埋件或补充校正埋件)、格栅、玻璃栏板、玻璃门、雨棚及幕墙保温等,含避雷、幕墙结构的防雷、层间防火封堵、防水封堵、幕墙及门窗与其他结构或构件接触处的防火封堵、室外广告位的预留预埋及封板收口、景观及装饰收口等工程的施工配合、建筑物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等)的施工处理等。具体施工内容见发包人代表签字并盖章确认的施工图。以及结合后续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相关标准图集、标准规范、发包人工程指令和监理现场指令等涉及的全部工程内容(发包人在本合同中特别注明的需另行分包的工程除外)进行施工,承包人需对上述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等方面承担全部责任,但不限于本项目幕墙区域精保洁(玻璃幕墙精保洁包括玻璃幕墙内外保洁)由承包单位负责,精保洁质量标准以本项目物业单位及发包方要求为准。具体范围及内容以招标工程量清单、施工合同及施工图为准。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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