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宜宾菜坝城市物流产业园服务中心(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4-511502-04-01-913312】FGQB-007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五新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4-511502-04-01-913312】FGQB-00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2本招标项目由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204-511502-04-01-913312】FGQB-007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精正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1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南线物流园区纵三路和纵四路交界处南侧C-05地块;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用地使用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该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4274.18平方米(约6.4亩);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项目主要功能板块有产业展示中心,办公和机动车库及设备配套;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宜宾菜坝城市物流产业园服务中心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含图审)、工艺设计配合)、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2.2规模及投资额:该项目用地使用性质为文化设施用地。该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为4274.18平方米(约6.4亩);建筑面积约8500平方米,容积率不大于2.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项目主要功能板块有产业展示中心,办公和机动车库及设备配套;项目总投资4500万元。
2.3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宜宾菜坝城市物流产业园服务中心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含图审)、工艺设计配合)、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4000㎡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全国注册二级及以上建筑师资格,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的分工及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以及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