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东区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初步勘察、初步设计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攀枝花东区炳四区中部片区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攀东发改审批〔2022〕31号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区级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攀枝花市东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攀东发改审批〔2022〕31号 )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攀枝花市东区炳四区。
2.2 项目规模:拟修建供气、供水、污水管网和供电管网共计30公里,及周边配套停车场、道路、5g 基站、充电桩、智慧杆体等 。
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直接工程费用36641万元。
2.3计划工期:150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勘察:初步勘察阶段,满足本项目所有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所需要的地勘和相关测绘工作。设计:本项目范围内的初步设计阶段(含概算))
2.5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持有有效《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勘察设计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勘察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勘察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工程投资在2.0亿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限定两家以内含两家)。(4)本项目中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其他相关约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 年 08 月 13 日开始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网址:http://ggzyjy.sc.gov.cn)—“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R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 攀枝花 市(州))(网址: http://www.pzhggzy.cn/)—“登录”—“ 攀枝花市工程建设交易系统 ”,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9 月 05 日 09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攀枝花市) (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攀枝花市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东阳巷15号
邮 编: 617000
联 系 人: 邓女士
电 话: 0812-2232257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 招标代理机构: /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广智华荣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15楼1505号
邮 编: 610036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28-61894045
传 真: 028-61894045
电子邮件: /
网 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2022 年 8 月 12 日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