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十堰热电联产二期工程 3 号机组项目活化给煤机设备项目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投标人应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方应 2017 年 1 月 1 日至今为国内 4 台 300MW 及以上燃煤机组提供气控 活化振动给料机设备设计 、制造并供货业绩 ,且具有 2 台以上气控活化振动给料机投运一年 以上业绩(提供业主验收证明材料)。要求活化振动给料机业绩必须是气控可变力轮调速、 钢制弹簧、额定出力不小于 1000 吨/小时(出力以合同的额定出力为准),设备出口不得设 有闸板门 。 (以台套为计数单位,提供合同扫描件及技术协议关键页,所提供的材料中需体 现机组容量,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 参与本标段投标;(须按第八章“投标人基本情况表”相关内容提供信息)
②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
③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 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2 年 09 月 06 日 17 时 至 2022 年 09 月 13 日 16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