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排涝(西门河道治理)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正安县城防洪排涝(西门河道治理)建设项目已由正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正发改审批【2022】14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正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资金(2022年排水设施建设中央在建投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 其中:(一)正安县南门水井改造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10.36 m²,其中:景观木平铺装36.15m²,水体改造面积30m²,绿化17.06 m²。主要建设景观亭、小型石拱桥各1座,场地高差约3m,为下沉式景观绿地及绿化工程。(二)正安县西门水井改造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79.60m², 其中:水面面积4.90m²,景观木平台铺装4.17m²,白色景观砾石10.69m²,绿化面积约22.61m²。主要建设景观亭、景观廊架各1 个以及绿化工程。
2.3 计划工期:150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正安县城防洪排涝(西门河道治理)建设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