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设备主要用于陆地物件的装卸和铲运等工作。设备结构应设计合理,安全可靠,操纵控制系统技术先进,操作灵活,维修方便。收取标书款,使用如下 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销售公司,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授权函及控股关系证明。将被授权的货物再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同时参与投标,相关的所有投标人将被拒绝。设备制造厂家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提供相应的证书。
业绩要求:投标方至少应提供设备制造厂家(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签署的8吨级级及以上5台电瓶叉车的销售业绩,可以是多个合同或订单,投标方应提供证明其销售业绩无价合同相关页(包括双方签字页、投标标清单及能够明示合同签订时间、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模等页)复印件;未提供以上文件及或提供文件无法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可以是一个合同包含,也可多个合同包含,也可以是订单,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签订主体不限,业绩品牌需与所投产品品牌一致)。
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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