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地理位置为位于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境内,位于东至县西北方向,距离约12km,海拔约9m。东至项目光伏场区总面积2209.8亩。
本工程规划建设装机容量114.57264MWp,采用560Wp高效半片N型双面双玻单晶电池组件,组件安装容量114.57264MWp,组串式逆变器320kW。本项目拟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本期规划建设1台100MVA主变压器,35kV母线暂按容量±20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配置,35kV配电装置预制舱配金属铠装移开式开关柜,110kV配电装置采用户内GIS架空出线。新建1条110kV线路到在建的至德变110kV侧,新建架空线路约11.5km。然后再T接一条新建110kV送出线路线接入查桥~香隅110kV线路,线路长度约1.2km,待110kV至德变建成投运后,再拆除T接送出线路。
2.2招标范围
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方式,从110kV送出线路工程(依据光伏电站接入系统方案)的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含送出工程取得核准)、设计(初设、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含审查及取得批复)、施工等,到送出线路正常带电运行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所需要的项目前期手续的办理(包含取得核准、可研、水保、环保等前期手续所需全部费用)、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含审查及取得批复的全部费用)、项目施工及征地手续的办理(包含地面附着物、拆迁、坟地等补偿、征租地补偿、跨越等费用)、施工(包含对侧变电站改造)、设备采购(包含线路和对侧变电站的通信及备用通道(按电网要求设置)、保护、计量装置、五防及一次相关设备等)、安装、试验、调试、项目验收手续的办理(水保、环保、电力等相关部门的验收批文,林可编制审批、林木采伐设计审批、林地使用许可证等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及该条线路送电手续的办理到考核验收以及相关服务工作等。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验收标准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其他相关规范要求。
计划工期:计划于2023年8月25日完工具备带电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满足以下两种业绩之一即可,须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①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EPC总承包业绩;
②设计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设计业绩;施工单位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内具有3项及以上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至少担任过1个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施工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及以上的履历(须提供当期任命文件或业主出具证明)。
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执行。
(4)财务要求:近3年(2019、2020、2021)无连续2年亏损。
(5)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09时整至2023年3月24日17时整(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