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营业执照要求:投标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要求:
(1)投标人在近五年(合同签署时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具有一项已完成的绿化养护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服务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服务报告或结算发票(结算发票金额应与合同金额一致)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3、信誉要求:
(1)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投标人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cbjywebframeup/bigfiledown.jsp?foldGuid=1e70b06d-e589-43b7-bcab-560fe8d7b0ce&contentType=pdf&filePath=%257E%252FAttachStorage%252F202303%252FPBBF001%252Fc67979ed-0e27-416e-ae5d-4956faddb512%252F1e70b06d-e589-43b7-bcab-560fe8d7b0ce.pdf&file%25E8%25AF%2584%25E6%25A0%2587%25E5%258A%259E%25E6%25B3%2595.pdf" title="评标办法.pdf">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