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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物业及安保服务招标公告

2023-03-2214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
2. 2机组容量:2X350MW。
2. 3计划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366日历天。
2. 4招标范围:辽宁沈东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所在区域的室内卫生保洁、提供室 内绿植租摆、厂区环卫清扫及绿化养护、垃圾外运和处置(不含危废及外包施工和机组检修 产生的垃圾)、食堂管理及服务、公寓管理服务、车辆驾驶服务、信息维护服务、厂区治安 保卫服务。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应为具有履约能力和承担法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 照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 2投标人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物业管理服务(包含保安服务)项目业绩(包含正 在执行的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含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 件)。
3. 3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0。
3. 4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4. 1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 https://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 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4.2在信用中国网站(査询网址:https://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 4.3按照集团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 消釆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釆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 事项,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3.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的投标人不得 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 6本次招标釆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 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至2023 年3月31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详情请咨询:

联系人:刘工

咨询电话:010-68818478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邮 箱:149078973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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