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浙江省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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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 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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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浙江宁波、舟山、绍 兴等地 40MW 综合智慧零 碳电厂项目施工总承包 框架 |
浙江宁波、舟山、绍兴等地 40MWp 综合智慧零碳电厂项目施 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光伏厂区工程、并网工程的前期配合、并网 电站工程(包含送出工程) 设备及材料采购(除甲供的组件、逆变器 以外的所有设备),所有设备及材料(含甲供设备) 的卸车、运输、二 次倒运、保管;建安施工、屋顶防水、厂房加固、组件到场检测和安 装质量检测、调试及检查、取得电能质量报告、72 小时试运行(含并 网和验收各种证照手续办理、调度协议、网络安全协议和购售电合同 办理, 并承担此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配合前期手续办理、信息接 入电网调度、信息接入杭州生产运营中心(按需)、信息接入集团“天 枢一号”、全范围视频监视及光伏监控系统、水清洗系统、网安系统、 防护围栏、环境监测仪、消缺、配合性能试验、永久标志牌、技术和 售后服务、人员培训、外部关系协调、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 工作(消防、质检、并网验收、移交生产验收、竣工验收、达标投产 验收、安全设施三同时、消防设施三同时、职业健康三同时、功率调 节和电能质量测试(如有) 等), 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甲供除外)、 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技术资料的提供并最终按标准 投产移交等全过程的承包。 |
2023 年 4 月 30 日前 陆续分批次开工 , 2023 年 6 月 25 日前 全容量并网。项目绝 对工期:60 日。具体 根据各项 目实 际建 设进度。 |
1000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工期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在合同签订时确定。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 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定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 业绩要求:具有近 5 年内完成累计 1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工程项目施工业绩(要求提供合同复印 件);
(3) 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具有光伏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业绩中体现项目经理姓名的材料,如项目委任书等 有效材料);
(4)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近 18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 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4 月 4 日至 2023 年 4 月 11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