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
2.2.项目规模: 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预计5月开工,预计工期40天。具体检修时间以实际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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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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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2号机组电除尘进出喇叭口加固整改治理 |
对1、2号机组电除尘进、出喇叭口进行加固整改治理,含烟道加固、相关脚手架搭拆及保温拆装等工作。每台机组电除尘有4个进口烟道、4个出口烟道,2台机组共计16个喇叭口烟道需进行加固整改治理。 |
2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号、2号机组电除尘进出喇叭口加固整改治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需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2018年1月1日至招标截止日期,1项及以上类似业绩,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施工内容、合同签字和盖章页、合同双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2 11:46到2023-04-1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