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乌海市乌达区光明大街1号
2.2.项目规模:2×150MW 火电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30天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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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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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设备设施基础钢结构及机组电除尘灰斗补强加固设计及施工项目 |
环保设备设施基础、钢结构及机组电除尘器灰斗补强加固设计及施工工作,环保设施设备防腐刷漆,详见技术规范书。 |
500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保设备设施基础钢结构及机组电除尘灰斗补强加固设计及施工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2 07:48到2023-04-19 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