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冷轧机主减速机设备采购,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
2.1项目名称: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冷轧机主减速机设备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概况: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1850冷轧机原有减速箱齿轮磨损严重,轧机速度最高只能达到550mm/min;结合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其实施招标采购。项目地交通运输、水、电等基础条件较为完备。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七甸街道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厂区内。
2.5招标范围: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1850冷轧机主减速箱机 |
/ |
1套 |
包含安装、调试 |
注:包含但不限于上述部分,投标人必须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达到交付使用条件。
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设备到货后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云南浩鑫铝箔有限公司冷轧机主减速机设备采购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经合格厂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安装资质或营业执照范围含安装或委托具有安装资质的单位安装并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上的“营业执照信息及股东出资信息”截图。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或2020年至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经公司加盖公司公章的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公司财务报表至少包含以上三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检索结果为准。
3.4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并提供承诺书。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3-04-13上午09:00至 2023-04-21下午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