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委托,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凝结水保护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中标后与买方签订合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是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的 ,隶属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本项目为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凝结水保护剂采购项目,为实现锅炉蒸汽凝液的回收再利用,降低生产成本,减少装置区换热器泄漏风险,公司计划开展凝结水保护剂采购招标,采购量约24吨。
1.2招标内容
1.2.1 新能源 凝结水保护剂采购,采购量约24吨;
1.2.2对新能源 所采购的凝结水保护剂提供投运的技术培训指导和售后服务。
1.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按买方需求分批次到货,买方提前30日提出申请到货通知单。
1.3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 新能源 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凝结水保护剂生产企业。
1.4.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 )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五年内,具有至少5个凝结水保护剂销售合同业绩 。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1.7.1发售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