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工程厂房部分为门式钢架轻型房屋钢结构,辅房部分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总建筑面积14274.69m2(厂房部分12630.8m2,辅房部分1643.89m2),厂房为单层,辅房为三层,建筑高度厂房16.17米,辅房10.85米。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五证合一或三证合一);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一级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电子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3)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在册职工,提供由社会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至少6个月)。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2项类似项目工程施工业绩,有效业绩以合同为准,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文件需体现:合同首页、主要服务范围、合同期限、合同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签字页。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省(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进行查询(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4)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虽然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但移除日期在公告发布日期之前的(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投标人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提供承诺书)。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4日15时00分到2023年4月21日18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