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标条件
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市滨湖路。
2.2.项目规模:2*33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4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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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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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保卫服务 |
2023-2025年消防保卫服务,消防人员13人,保卫人员22人(含供热公司客服5名安保人员)以上合计35人 |
500元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消防保卫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公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8.业绩要求:投标人应有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2项治安保卫服务业绩,单项合同金额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字盖章页)。
9.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14 17:40到2023-04-24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