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江坪河水电站厂内道路黑化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江坪河水电站厂内道路黑化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类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已完/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或路面施工面积5000平米及以上的公路工程沥青道路施工或混凝土道路黑化施工业绩(须提供合同、工程量清单、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聘用单位须为投标人,并须提供2022年7月1日以来不少于连续6个月的投标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4)财务要求:2020年、2021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2020年、2021年两个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4月18日09时00分到2023年4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本次投标文件的递交采用网上提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5月10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 网上开标。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见本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坪河水电站位于溇水上游河段,湖北省鹤峰县走马镇境内,坝址至走马镇19km。溇水为澧水的最大支流,地跨湘、鄂两省,淋溪河以上河段为溇水的上游河段。江坪河水电站坝址以上河段长113km,控制流域面积2140km2。工程开发任务以发电为主,兼顾防洪。
江坪河水电站进厂道路为王家溪附近至水电站发电厂房门口约1.5km路段,路面宽度为9m,原路面为水泥路面,为提高江坪河水电站进厂道路使用性能,增加行车舒适度,美化江坪河电厂厂区,在原有的水泥路面基础上进行厂区道路黑化技术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实施内容为:
(1)江坪河进厂道路(1#路与3#路交叉口至江坪河电厂厂前区)增铺沥青混凝土并进行道路划线,道路适当位置设置减速带、凸面镜及标识标牌。
(2)道路沿河侧防撞墩(波纹防护带)修复完善,沿山体侧排水沟修补。
(3)江坪河进厂道路沿山体侧路灯采购及安装。
(4)江坪河水电站发电厂房厂前区铺设沥青混凝土,厂房后区域及尾水平台涂刷黑色地坪漆,主变室外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停车位,左挡墙前设置停车棚及7个停车位。
(5)江坪河水电站坝顶4#交通洞口出口平台铺设沥青混凝土,并设置4个停车位。
2.3工期
本项目总工期为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5月15日(工期自招标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资格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见“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