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氧化铝项目汽轮发电机组及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2项目类型:设备采购
2.3项目概况: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氧化铝项目厂址位于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内,距离防城港市约距离防城港市区约25km。建设规模为年产200万吨氧化铝厂(含热电站)、配套建设码头矿石运输皮带、赤泥输送及堆场、外部供电、水源及供水管线、综合管理中心等。
2.4招标范围: 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氧化铝项目汽轮机及配套设备1台套和相应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以及有关的技术服务等(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月或甲方要求的合理时间内到甲方指定交货地点。
2.6交货地点:广西防城港市企沙工业园区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破产或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9年-至今)与招标设备相同或相近设备1台套销售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及广西华昇新材料有限公司涉诉清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其他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4-21 09:00至 2023-04-27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