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海南定安。
2.2.项目规模:本标段包含(但不限于)定安新竹100MW“渔光旅”一体化项目工程光伏区(71.4MWp)内所有PHC管桩采购、支架、组件、箱变基础、逆变器及围栏基础制作、所有进场道路场平及清表的土建施工,试验、验收电气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各类电缆敷设、接地、检修道路、围栏施工、安装辅材的购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全部完成。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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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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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
本标段包括工程光伏区(71.4MWp)内所有PHC管桩施工、支架、组件、箱变基础、逆变器及围栏基础制作、所有进场道路场平及清表的土建施工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光伏区建筑安装工程劳务分包】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光伏项目施工业绩不低于1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包括合同中甲乙双方名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数量、合同内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关键页清晰复印件)。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4-21 18:13到2023-04-2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