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根据《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宁发改能源(发展)〔2022〕621 号)及《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加快推动储能设施建设的通知》(宁电发展〔2022〕629 号)的要求,浙能宁夏中卫香山(120MW)风电项目、中卫正泰20MW光伏项目、中卫清银源星30MW光伏项目、浙能宁东基地光伏产业园150MW光伏复合发电项目需开展2023-2026年储能容量租赁,租赁投标人所属储能电站的32MW/64MWh储能容量。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及报价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在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3.投标人具有待出租且有剩余32兆瓦/64兆瓦时的可租赁容量。
4.投标人持有1个及以上共享储能电站(单个储能电站装机容量不低于100兆瓦/200兆瓦时),且拟出租共享储能电站须在2023年3月1日前并网投运(国家可再生能源质监站电力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并网通知书)。
5.投标人须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储能项目备案证、项目接入电网批复文件。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 否,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04月20日 09时00分 至 2023年04月26日 17时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