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概况
1.1.1设备基本情况:
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350MW超临界燃煤间接空冷供热机组分别于2015年12月和2016年2月建成投产,位于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南侧,东距省会西宁市区约10km。汽轮机由哈尔滨汽轮机厂有限公司生产的CJK350/290-24.2/0.4/566/566型超临界、一次中间再热、双缸两排汽、间接空冷、单调整抽汽(采暖抽汽)、七级回热抽汽、凝汽式、反动式汽轮机;锅炉由东方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DG1145/25.4-Ⅱ5单炉膛、一次中间再热、平衡通风、运转层以上紧身封闭布置、固态排渣、全钢构架、全悬吊结构Π型锅炉;发电机为哈尔滨电机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QFSN-350-2型,发电机的冷却方式为水、氢、氢,发电机的励磁型式为机端自并励静态励磁系统。
根据设备检修工作的需要,对1、2号主机、制粉检修维护工作进行外委,以保证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1.1.2发包人提供的便利条件:
1)检修维护所用的水电由发包人免费提供,发包人仅提供接口,其余工作(含设计、敷设及拆除等工作)由投标人负责;
2)设备检修维护所涉及的设备配件、元件、主材、润滑油脂、装置性材料、升降平台材料均由发包人免费提供,建(构)筑物修缮材料由投标人负责;
3)办公室、库房、值班宿舍(15间)由发包人免费提供,维护修缮和房间里面的生活生产及办公设施由投标人负责;
4)发包人生产现场现有的起重设备由发包人免费提供并负责维护和保养,操作人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招标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1.2.1招标范围
本次项目工作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除输煤及翻车机系统、宿舍楼、办公楼、视频监控系统、起重电梯设备、空调设备、消防系统控制部分、DCS控制系统、6KV及以上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保护系统、CEMS系统之外所有设备、管道、阀门、电缆、仪表、建构筑物等设备设施的检修、日常维护、3台次机组C级检修及相应脚手架搭拆、保温拆装等配合工作、维护范围内设备卫生清扫等均在本次招标范围内,具体范围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
1.2.2主要工作内容
1.2.2.1主机及制粉系统检修维护
1.汽机区域的所有机务、电气、热控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3台次的C级检修工作,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汽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系统给水泵汽轮机系统、给水系统、凝结水系统、真空系统、闭式冷却水系统、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循环水系统、主蒸汽、再热蒸汽系统、旁路系统、辅助蒸汽系统、抽汽系统、加热器疏水及放气系统及汽机专业设备的管道、阀门、仪表、盘柜、电缆等设备设施。
2.锅炉区域的所有机务、电气、热控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3台次的C级检修工作,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锅炉本体及汽水系统、启动锅炉及燃油系统、燃烧系统、减温水系统、给水系统、疏放水系统、风烟系统、等离子系统、吹灰器系统、脱硝系统、制粉系统(含磨煤机大修)、锅炉干排渣系统、电除尘、省煤器输灰系统、灰库、蒸汽及电伴热系统及锅炉专业的地下管道等设施及附属设备。
3.脱硫区域的所有机务、电气、热控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3台次的C级检修工作,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烟气系统、二氧化硫吸收系统、工艺(业)水系统、石灰石浆液制备及供给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及脱硫专业的地下管道及设施及附属设备。
4.化水区域的所有机务、电气、热控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检修工作,主要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中水深度处理系统、锅炉补给水系统、净水站、汽水取样及加药系统、凝结水精处理、制氢站、工业废水处理系统、辅机循环水加药系统、生活水系统。
5.水源地红线范围及取水枢纽设备设施、构建筑物及道路的检修、维护、运行及保洁工作,包含水源地至厂区输送管线及电缆检修、维护及巡检工作。
6.事故灰场红线范围内设备设施、构建筑物及道路的检修、维护及巡检工作。
7.中水管线及沿线设备设施的检修、维护及巡检工作。
8.各专业的加药、取样工作,脱硝系统尿素的转运、吊装和配制工作,#1、2炉的打焦、干渣机清灰工作,负责灰库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放渣、石子煤排放工作。
9.维护范围内设备卫生清扫工作:对维护范围的设备本体、电热仪表、电缆槽盒、设备外壳、控制箱柜、电源盘柜、配电室等进行卫生清扫工作(现场平台、楼梯、栏杆、锅炉本体外护板、管道、消防器材、门窗、钢梁等非设备设施卫生清扫不在本标段,由发包人负责)。
1.2.1.2锅炉大平台及吸收塔脚手架的搭拆
两台机组检修过程中,对锅炉受热面检查所需锅炉大平台的搭设(包括下部脚手架搭设),从施工准备、设备检查、材料准备、项目施工、脚手架及大平台验收及工作结束后的拆除过程中的所有工作,升降平台材料由发包人免费提供。
脱硫吸收塔检修过程中,对吸收塔塔壁、浆液循环泵喷嘴及除雾器的检查所需的脚手架,从施工准备、材料租赁准备、项目施工、脚手架验收及工作结束后的拆除过程中的所有工作。
1.2.1.3区域内建构筑物修缮工作
(1)区域内主厂房、脱硫集控室、配电室等建筑物的防水、墙体、地坪、墙皮、台阶、门窗、楼梯、采暖系统、给排水系统、照明设备等设施日常维护及修缮。
(2)区域内设备基础、路面、雨水井、阀门井、生活污水井、工业污水井、管道支架、电缆桥架、楼梯栏杆平台等构筑物的设施日常维护及修缮。
其它完成1、2号主机、制粉检修维护所需的必须工作及发包人未考虑到的工作都包含在招标项目范围内,具体范围及工作内容详见第六章技术条款。
1.2.2项目实施地点及工期
1.2.2.1项目实施地点:
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西堡镇堡子村黄河西宁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1.2.2.2项目实施期限:
(1)本项目招标工期为三年。预计工期为2023年07月14日~2026年07月13日,其中C级检修工期不得超过22天,具体合同服务开始日期和C级检修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按照技术条款要求提前进入现场熟悉和原运维单位交接设备时间不包含在正常合同服务期限内。
1.3资金来源
本项目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4投标人资格
1.4.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且需要具备以下资质:
1)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承试一级资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含修理、改造)(A)】;
4)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B2级和GC2级及以上)】
1.4.2联合体投标、转让及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仅允许金属检测工作的分包,分包单位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检测机构,并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单位(签合同时提供):
(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无损检测机构)“CG”和“TOFD”类核准证;
(2)省级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CMA资质认定证书;
(3)省级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
1.4.3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4主要人员资格及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2)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至少有一人须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
1.5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5年内,具有至少2个(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的并网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主机维护或A级检修合同(至少包含汽机、锅炉)业绩(附合同和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
1.6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7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5月6日~2023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