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 300MW 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以下简称昌邑项目)位于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北部莱州湾海域,为《山东省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报告》中 LZW3#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 14~18公里,水深6.43~9米。
《昌邑市海洋牧场与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提出:建设单位做为生态补偿的责任主体,应采取生态修复和补偿措施,缓解和减轻工程对所在海域生态环境的不利,海洋生物资源补偿可采用海洋生物资源增殖放流的补偿措施,进行海洋生物资源的恢复与补偿。
为落实有关海洋生态补偿的措施要求,促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昌邑市海洋牧场与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和项目实际,本项目增殖放流品种为中国对虾、三疣梭子蟹、半滑舌鳎重要生态关键种,恢复原有渔业资源结构。
2.2 招标要求
为贯彻落实《昌邑市海洋牧场与三峡300MW海上风电融合试验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结合《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本次增殖放流实施单位需具备齐全苗种生产设施,亲本来源正规,符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山东省2021-2023年度增殖放流布局方案》《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苗种及放流实施要求;实施单位需熟悉放流海域环境生态情况及海域使用现状并具备一定生态修复工作经验,依据海域生态环境特征及放流鱼苗属性,编制增殖放流实施方案,开展增殖放流工作,完成专项验收工作,取得专家意见。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海域生态环境特征及放流鱼苗属性,结合《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规定》、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的指导意见》、《山东省2021-2023年度增殖放流布局方案》、《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三峡能源山东昌邑莱州湾一期(300MW)海上风电项目增殖放流项目增殖放流与效果评估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增殖放流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取得专家评审意见,并将最终方案提交至主管部门备案;
(2)根据最终方案要求实施增殖放流,含苗种送检、放流、取得公证文件、通过专项验收并取得专家评审意见等工作,增殖放流苗种品种及数量如下:
增殖放流苗种分三个品种,共有中国对虾、半滑舌鳎、三疣梭子蟹三个品种。其中中国对虾增殖放流数量8000万尾;半滑舌鳎增殖放流数量105万尾;三疣梭子蟹增殖放流数量1000万尾。
(3)配合当地渔业主管部门和本项目对增殖方流效果进行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资质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②投标人应具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
③投标人应具有《水域滩涂养殖证》(养殖方式包含工厂化养殖)。
(2)业绩要求(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文件):
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承担过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增殖放流项目。
(3)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4)财务要求:2019年至2021年无连续两年亏损。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为北京时间 2023年5月5日9时整至 2023 年5月11日 17时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