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详见招标文件。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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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技术规格及数量 |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文件 价格 (人民 币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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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智能换电磷酸铁锂电池项目(宁波) |
二轮车磷酸铁锂 48V25Ah 电池, 6200 组 |
宁波市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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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智能换电 柜项目 |
两轮电动车智能换电柜 1000 台 |
沈阳市、宁波市,合同 签订后 20 日内。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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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 年度车 辆租赁服务 |
公司公务用车租赁服务 |
3 年 |
1000 |
注: 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第二卷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01、02 标段: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 标 人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 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7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8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 标段:
3.1.1 投标人应为中国境内注册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3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经营状况良好。
3.1.4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投 标 人 如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1.6 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
3.1.7 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3.1.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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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专项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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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智能换电磷酸铁锂电池项目(宁 波) |
(1)须提供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 理体系证书、 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具有出厂检验报告。认证范围应 包含磷酸铁锂电池类型产品。 (3)投标人应具备电池组的生产能力, 近三年具有 2 个及 以上销售电池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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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车智能换 电柜项目 |
(1)须提供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 ISO9001 质量管 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具有出厂检验报告。 (3)投标人应具备电柜的生产能力,近三年具有 2 个及 以上销售电柜项目的业绩,需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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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5 年 车辆租赁服务 |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 册的企业法人,须具备完成相应采购项目的能力,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中包含车辆租赁(或交通服务、车辆代驾服务\ 运输服务等)。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 3 项租车服务项 目业绩,其中至少有 1 项大型央国企服务项目业绩,并提 供相关证明文件。 (3)公司拥有符合运营要求和使用权的车辆不得少于 15 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近 36 个月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5 月 4 日至 2023 年 5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