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榆林市榆横矿区下游段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支线工程(袁大滩煤矿和小纪汗煤矿支线)”已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来源于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及概况:榆林市榆横矿区下游段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工程支线工程(袁大滩煤矿和小纪汗煤矿支线)榆阳区榆横矿区下游段煤矿疏干水综合利用项目支线项目(袁大滩煤矿和小纪汗煤矿支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县城东北部龙泉 墩村后高家峁附近,线路全长 3397m。本工程属综合利用水利工程。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新建输水管道3397米,下穿铁路2处,下穿沟道1处,下穿公路2处;新建阀井23座,镇墩38座。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2.3 施工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波罗镇。
2.4 计划工期:5个月。
2.5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质保期: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明(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必须逐条对应以上所述,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承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
3.4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19年至2022年)任意连续三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可提供成立之后年份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3.5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期)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三项(证明文件以合同为准,合同复印件应清晰明了,可看清工程内容,有合同签署双方的签字盖章页,合同复印件应加盖公章,需提供相关业绩发票)。
3.6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8不得列入“供应(合作)商黑名单”且在公布期内”。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