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主要负责周边化工园区各装置一般固废接收处置工作,固废的种类包括脱硫石膏、粉煤灰、锅炉渣、单氰胺过滤渣、污泥。
原合同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止,为保证合同到期后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正常开展,现需对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现场一般固废处置工作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服务单位。
采购依据:宁夏煤业公司《业务外包业务清单及内部专业化单位业务清单审批决策管理办法》(宁煤办〔2022〕400号)附件1:宁夏煤业公司外包业务清单-煤制油化工板块部分第33项,本项目属于外包业务清单内项目。
2.1.2招标范围:
(1)工作内容:
负责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所有排渣单位的脱硫石膏、粉煤灰、锅炉渣、单氰胺过滤渣、污泥的处置,包括卸渣工作面的卸料指挥、摊铺、压实、边坡及排渣区域的修整,黄土的装运、覆盖、摊铺及平整;配合竖井拱板安装、排渣道路的维修、道路及作业面挡土墙的修筑、临时拦渣坝的修筑、应急处置等相关工作;负责渣场所有卸渣工作面、排渣道路的洒水降尘、集液池的抽排、工作面及边坡固化剂喷洒工作;并负责三个渣场泄洪沟内杂草、污泥的清理工作。
(2)工程车辆及机械设备要求(最少配备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台) |
配置 |
要求 |
1 |
装载机 |
3 |
额定功率不小于150kw |
斗容不小于3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5000kg |
2 |
推土机 |
1 |
功率不低于120kw |
推土铲宽×高度(mm)不低于3388×1149 |
3 |
自卸车 |
1 |
双桥车 |
|
4 |
挖掘机 |
1 |
额定功率不小于40kw |
斗容不小于0.26m³ ,额定载重量不小于6500kg的70挖掘机 |
5 |
洒水车 |
4 |
自带抽水水泵,流量60m³/h;转速1000L/min;扬程90m;输入轴转速1180n/min;轴功率22.5kw;自吸高度6.5m;输入轴方向左、右旋转;载水量不低于20吨。 |
洒水车需进行改造,后部配置高压水炮且高压水枪为多调节枪,可以调节为雾状、柱状等。 |
(3)人员配置:
序号 |
人员类别 |
配备数量(个)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3 |
安全员 |
4 |
4 |
装载机司机 |
6 |
5 |
推土机司机 |
1 |
6 |
挖掘机司机 |
1 |
7 |
自卸车司机 |
1 |
8 |
洒水车司机 |
4 |
合计 |
19 |
2.2 其他:2.2.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注:暂定计划开始日期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止。2.2.2项目地点: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二号综合渣场、化工新材料园区配套渣场及马家滩综合渣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固废处置或土石方工程(或土石方剥离业务)业绩合同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合同金额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5-01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5-08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