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湖北省英山县杨柳镇三门河乡。
2.2.项目规模:湖北英山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拟建场址位于湖北省英山县杨柳镇东侧,本工程规划容量为100MW,按照容配比1.3配置,直流侧光伏组件装机容量为130.41864MWp。项目配套建设一座110kV升压站,从项目自建的110kV升压站新建1回110kV线路至220kV毕升变110kV间隔。
2.3.项目场区位于杨柳镇三门河乡,分别由南、北、西3片组成,其中,南片以低岗地及北坡地为主,有小部分为南坡低山地。北片与西片主要为低岗地及南坡低山地,部分南坡冲沟地及小量的北坡低岗地。
2.4.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本期工程计划2023年6月开工,2023年11月30前全容量并网。
2.5.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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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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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PC总承包(含外送线路) |
一座110kV升压站、外送工程、杨柳镇三门河乡(约2542.06亩)光伏场区施工总承包,光伏场区容量100MW(直流侧容量130.41864MW) |
1000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PC总承包(含外送线路)】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程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人具有施工总承包综合资质;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贰级)及以上资质。
10.投标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应具有5年至少3项100MW及以上光伏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且有1项已投运),且投标人需同时具有至少1项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升压站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及1项外送线路工程投运业绩(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封面、工程内容、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11.招标人不接受2019年至2021年(近三年)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5-06 17:40到2023-05-1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