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厂外三通工程包括供电、供水、进厂道路、气象观测站、辅助电源过渡方案电缆连接段、配网一期、施工电源进岛工程(预计2023年底竣工投用)、岛内现有配套设备设施(观景台、指挥部等)等子项,目前除施工电源进岛工程以外,其他子项均已投用,各子项概况详见《技术规格书》。
2.2 招标范围:霞浦核电项目2023-2026年度厂外三通工程运维服务,包括供电子项、供水子项、进厂道路子项、气象观测站子项、辅助电源过渡方案电缆连接段子项、配网一期子项、施工电源进岛工程子项及岛内现有配套设备设施子项等子项范围内的系统设备维护与检修工作,包括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巡检、检修抢修、小型改造、检验检测、沉降观测、防腐、设备清洁、绿化及其它专业所要求的配合等工作。详见《技术规格书》。
2.3 服务期:服务期限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其中:供电子项输电线路部分、辅助电源过渡方案电缆连接段的服务期自2023年6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供水子项及供电子项其他内容的服务期自2023年9月30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进厂道路、气象观测站、配网一期、岛内现有配套设备设施等子项服务期自2023年9月1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施工电源进岛工程子项的服务期自工程竣工并移交运维之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1项类似工程运行或维护或检修服务的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封面、服务范围页、签字盖章页等)。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0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5月13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