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余热再生干燥机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余热再生干燥机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余热再生干燥机采购
2.1项目名称: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余热再生干燥机采购
2.2项目类型: 货物
2.3项目概况: 华云三期余热再生干燥机采购
2.4项目地点: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施工现场
2.5招标范围:
招标设备数量:1台。
招标内容包括: 余热再生干燥机的设计、制造、出厂前检验和试验、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卸车、现场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培训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包括达到正常生产使用的所有部件、附件、材料、连接件、密封件、标准件、绝缘件、液压油、润滑油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内蒙古华云新材料有限公司三期42万吨轻合金材料项目-余热再生干燥机采购
资格项目 |
资格要求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承担设备安装的单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应提供机电设备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审计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内(2018年-至今)具有余热再生干燥机设备的供货相关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证明材料应完整清晰) |
信誉要求 |
1. 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 2.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并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精神,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http://zxgk.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及“ 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以检索结果为准。 4.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控能力,同时在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问题,符合中铝承包商HSE准入底线要求。 |
其他要求 |
1.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允许分包:要求主体设备不允许分包,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且需要具有机电安装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安装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05-09 09:00——2023-05-15 17: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