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原件备查)。 a.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b.投标人为 的,应具有有效的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c.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cbjywebframeup/bigfiledown.jsp?foldGuid=ddd0f29a-3230-4a3e-9abd-e75468b40822&contentType=pdf&filePath=%257E%252FAttachStorage%252F202305%252FPBBF001%252Ff9353279-1d8e-45fd-9798-ec3404691afa%252Fddd0f29a-3230-4a3e-9abd-e75468b40822.pdf&file%25E8%25AF%2584%25E6%25A0%2587%25E5%258A%259E%25E6%25B3%2595.pdf" title="评标办法.pdf">评标办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