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司软件(信息化)开发技术服务框架协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3-05-1700
项目所在地区: 各项目所在地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为服务类采购,采购范围为软件开发技术服务。按照技术服务类型划分为以下五个标段,分别为:
标段1:顾问及产品经理技术服务;
标段2:数据治理工程师技术服务;
标段3:前端开发工程师技术服务;
标段4:后端开发工程师技术服务;
标段5:软件测试工程师技术服务。
注:投标人可同时参与五个标段的投标。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2020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至少2个软件开发技术服务项目实施业绩,单项业绩合同额不低于(含)100万元或服务人数不少于(含)10人,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应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体现具体服务内容的关键页,若属于框架协议服务合同,须附相对应的订单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分辨上述业绩要求内容,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年5 月 17 日9:00起至 2023 年5月25日17:00止。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供应商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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