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2024年度安庆石化煤炭海进江物流公开招标(WZ20230710-9001-8879-B1)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上运输(煤炭)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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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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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水上运输(煤炭) | 300000.00 | 包1-175水上运输(煤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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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投标承诺书》(见附件) 3.1.7 提供以对承运船舶投保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一切险的相关证明 3.1.8 提供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签发的《符合证明》(含《临时符合证明》)。 3.1.9 提供3年(2020-2022年)以内从北方港口承运的煤炭散货业务业绩。提供合同或发票。 3.1.10 提供承诺函证明本公司船舶三年内没有列入港口黑名单。 3.1.11 出具承诺函证明本公司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或重大法律纠纷,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未发生严重违约事故。 3.1.12 提供拥有满足投标技术要求的自有船舶,具备海洋运输能力(投标方或其合作方),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经营业绩,如属合作,需提供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期间与合作方合作协议1份。 3.1.13 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企业现金流量表、企业损益表、资产负债表)和审计报告。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没有在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成功后根据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杨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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