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
规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疆楚星公司三年(2023年8月-2026年8月)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30日9时00分到2023年7月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7月17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详见本招标公告“七、其他”。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见一、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新疆楚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第五师双河市工业园区,距离博乐市区约27公里。本项目通勤线路为博乐市往返公司。
(1)白班通勤车:需求1辆45座及以上(含驾驶座)的大客车,每法定工作日运行,全年约252天运行,全年预估总数量为550趟。
(2)运行倒班通勤车:需求1辆45座及以上(含驾驶座)的大客车,全年每天运行,每天三个班次,全年365天运行,全年预估总数量为1095趟。
(3)车辆要求:大型高一级及以上配置,品牌不低于宇通、厦门金龙、桂林大宇等同等档次,无重大交通肇事记录,车容车况良好,车辆须在规定检验期限内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且具有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行车证、保险单、车辆年审证明、车辆维修、保养台账等)。
2.2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
(1)白班通勤车:望厦小区—新华路邮局—建国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警务站—厂区,发车时间:09:00。白班通勤车每工作日运行,晚上19:30(5月至10月19:50)从厂区原路返回发车地;往返距离约55公里,无高速路段,往返2躺。
(2)运行通勤车:望厦小区—新华路邮局—建国路与团结路交叉口警务站—厂区。运行通勤车每日发车时间08:40、17:00、00:50(有学习班和相关培训及考试时按要求临时更改发车时间),每天运行,全年无休,往返距离约55公里,无高速路段,往返3躺。
(3)若行车路线及时间有其他变动,以公司具体通知为准。
具体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条款。
2.3 服务期
服务期: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质条件、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的要求:
- 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客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运营证;
- 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驾驶员不少于3人,驾驶员须具有有效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 信誉要求:未处于限制投标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不能作为其它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见本招标公告“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