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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建安工程劳务一标招标公告

2023-06-3000
  

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建安工程劳务一标招标公告 



一、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GNNDZQGF-LW-2023-001

项目名称: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建安工程劳务一标

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清水营矿区。

工程概况:国华投资宁夏分公司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清水营矿区,装机规模不低于143.4146MWp(直流侧)。组件采用545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组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不低于143.4146MWp(直流侧)光伏场区、35kV开关站、35kV集电线路等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后移交发包人,电气分界点为35kV开关站送出线路的开关柜下口(不含送出开关柜的电缆终端)。



二、 采购范围:

1. 工作内容:

响应人应承担光伏厂区内约47.805MWp(直流侧)光伏场区所有的土建工程及安装工作(实际装机容量根据现场地块略有调整),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本标段光伏场区进场道路和所有场内道路的新建和改扩建、35kV集电线路、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箱逆变一体机基础、接地、消防、给排水、挡护等相关土建工作;

(2)负责本标段电缆、图像监视系统、光伏组件、支架、汇流箱、箱逆变一体机、集电线路等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到货验收、卸货、二次转运及安装工作;以及工作范围内设备试验、调试、质量监督、并网验收及并网试运行工作;

(3)负责本标段临时营地、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仓库、设备材料堆场及综合加工厂等临时设施的施工、运维服务与拆除;

(4)负责本标段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的实施,配合本标段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各类验收、达标投产、项目后评价、创建精品工程;

(5)负责完工清场及质保期内的施工质量缺陷处理及配合设备制造缺陷消缺工作;

(6)负责工程施工范围内与地方关系的协调;

(7)负责合同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档案资料的编制、整理及移交,具体要求以建设单位档案管理办法为准;

(8)在标段区域范围内的为实现工程目标所必须的工作内容未在工程量清单中明列的,默认属于本标段范围。

具体合同范围和工作内容以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文件壹份(不分正副),电子版文件壹份。

3. 质量要求

本工程的质量标准为: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符合国家最新颁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以及相关施工、验收标准和本合同及技术协议约定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若有不一致之处,以标准高者为准。工程须达到如下质量目标:

(1)应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资料以及国内有关电力建设的标准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各项目分项工程质量验评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

(2)不发生质量事故,不留工程隐患;

(3)竣工文件:完整、准确、系统、有效、规范,归档及时,案卷质量符合规程规范要求;

(4)实行全过程质量管理,有效控制质量通病;杜绝质量事故和质量管理事故的发生。为保证工程质量,响应人必须接受采购人组织的技术交底和培训,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按采购人施工方案进行施工以保证工程总体质量达到上述质量目标。

三、计划工期

国能宁东可再生氢碳减排示范区12万千瓦制氢光伏项目计划2023年6月20日开工(暂定),2023年9月20日前全部完工。

具体开工时间以采购人正式通知为准,响应人应在接到通知后三天内具备开工条件。

四、响应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审,响应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具备相关专业的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具备独立施工类似工程经验,响应人应具有不少于2个50MW光伏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5.响应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中级以上职称;拟任安全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6.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

7.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8.经营状况良好;

9.近三年内无质量事故、无安全事故、无人员伤亡事故及客户投诉;

10.不接受联合体竞谈。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诚意参与的响应人,请于2023年6月28日~7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获取采购文件:

①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

② 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加盖公章);

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加盖公章);

④ 采购文件购买凭证(银行汇款截图)。

(2)采购文件每份500元。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  18701298819,  ;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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