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 75MWp/58.24MW 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含 35kV 开关站。
2.2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为水面集中式渔光互补发 电项目,总装机容量 75 MWp (直流侧)。
2.3 建设周期: 12 个月。
2.4 设备名称:组件支架。
2.5 招标范围:投标人确保供货范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 和性能的要求, 并提供保证支架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服务和配合。支架 供货时, 做到齐套供货。在技术协议中涉及的要求也作为本范围的补充, 若在安 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 投标人应无偿补足。用钢量见《宣州区狸桥渔 光互补发电光伏场区项目组件支架用钢量参考统计表》。
2.6 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7 交货地点: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光伏场区或转运场
2.8 交货期:订单下发后 10 天开始交货,30 天内全部完成交付,并满足现 场施工进度需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及业绩条件, 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 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3.1.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3.1.1.2 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制造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 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以及产品、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 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1.3 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 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 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 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
3.1.2 业绩要求:
近五年内(2018 年 7 月至投标截止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具有不少于 2 个单个装机容量为 50MW 及以上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支架供货业绩,并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 证明材料必须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 范围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 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况,否则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3.5.1. 近 三 年 内 被 列 入 国 家 应 急 管 理 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 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2.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
3.5.3.按照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 应在规定范围内停止授标或取消 采购活动参与资格,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投标截止日的。对于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将在采购评审、中标公示、合同签订等关键环节 进行复核, 如存在违反上述否决投标条款情形的, 不予授标或不签订合同。上述 否决投标条款所涉及的事项, 接受社会监督, 投标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可按照招标 文件载明的方式进行举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7 月 4 日 9 时至 2023 年 7 月 18 日 17 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