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天):
730
开标
招标范围:
工业软件内核研发及应用验证产业基础共性技术中心
供应商基本要求:
1、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在境内承担拟投项目的条件和能力,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守法诚信经营;
2、拟投标项目的重点任务、主要建设内容、预期目标、实施期限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出具推荐单位盖章的2023年专项申报项目基本情况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本表盖章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函发出之日后)。
地方企业及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牵头单位所在地省级(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项目,项目牵头(或单独)申报单位注册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所在地均应在辖区范围内;
中央企业(集团)、中央企业(集团)的控股企业及实际控制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中央企业(集团)负责推荐,中央企业参股的其他企业牵头(或单独)申报的项目由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荐;
中央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的,由中央部门负责推荐。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牵头人派出)具有主持所投重点方向产品、技术的同类项目开发能力或经验;
5、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人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或子项目),不得参与本次申报。科技研发类项目不属于本专项支持范围;
7、已牵头(或单独)承担过工业转型升级及工信部相关专项等资金项目的单位,截至本年度相关要求发布时,有超过实施期6个月仍未完成验收项目的,不得再牵头(或单独)申报(项目实施期包括经批准同意的延期时间)。项目实施期到年的,认定实施期为该年度最后一天;项目实施期到月的,认定实施期为该月最后一天;批准延期的项目,以延期后的实施期为准;
8、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获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执行情况良好,在相关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中未发现严重违规或违法问题;
9、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近3年内(2020年以来)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责任事故;
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1、投标人必须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真实,将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12、本招标项目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投标人(含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业绩要求:
/
供应商其他要求:
/
供应商拟投入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备注: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8811547188
QQ:1211306049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会员区招标信息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来源: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编辑:sdi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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