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
2.2.项目规模:装机容量6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2023年8月30日完成机组锚栓、锚板供货,2023年9月15日完成2套塔筒交货,后续供货进度必须满足现场需求,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于2023年11月1日前完成全部风机机位点交货。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机组设备配套塔筒、锚栓组件及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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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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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筒设备采购 |
机组设备配套塔筒、锚栓组件及相关附件。 |
10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塔筒设备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应具有中国钢结构协会颁发的中国钢结构制造企业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证书,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压力容器)证书。
9.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应具有至少300套5.0MW及以上塔筒的合同业绩(单机容量5MW及以上机型)。业绩证明材料:包含合同首页(封面)、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合同扫描件。
10.财务要求: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20年至2022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