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1)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 项目场址位于仁布县境内,位于县境东部,距 县府驻地60公里。属于高原山地地貌,地形单一,海拔高程4140m~4650m。场址距离国道318直线距离约9km,交通条件便利。本项目拟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为99.973MW,直流侧装机 容量为107.994MWp。 拟选项目用地约1.65km2。计划新建一座110kV升压站,规划建设1台100MVA主变压器,采 用三相双绕组有载调压变压器;110kV侧电气主接线为单母线接线,规划1回出线;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单母线 接线,各箱式变电站高压出线侧电压均为 35kV,全场拟采用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0MW/80MWh 储能以1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本期新建升压站35kV侧配置1组±25MVar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10kV中性点按直接接地设 计,35kV侧按经接地电阻接地设计。 (2)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 项目场址位于尼玛县境内,位于尼玛县城东南侧1.4km,距那曲市561km,行政上属甘登康萨1组及5组辖区;北距317国道约1.4km,距S209 省道约700m,有乡村土路与之连接, 一般车辆可直接到达场地,交通较方便。场址区地势平缓,地形开阔,地 面多为退化、半退化草场场地周边环境相对较简单,地势平坦。微地貌位于斜坡,斜坡坡度较缓,坡度在5~10°以内为主,整体地势南高北低。本项目拟采用550Wp及以上单晶硅双面双玻光伏组件,交流侧装机容量49.92MW,直流侧装机容量52.8275MWp。 拟选项目光伏区占地约0.8km2。光伏场区所发电量经就地箱变升压 至35kV,通过2回35kV电缆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35kV段。厂内汇流母线采用35kV电压等级,主变的35kV侧采用单 母线接线,4段35kV母线段配置光伏进线2回,主变出线1回,站用变出线1回,接地变压出线1回,储能出线1回 ,母线设备1回。所有开关柜均布置在35kV配电室内,单列布置。35kV段至主变低压侧采用全绝缘铜管母线连接 。本项目新建110kV升压站配置1台容量为50MVA的主变。
2.2 项目建设地点: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仁布县、那曲市尼玛县。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2.5 标段名称: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国投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2.5.1 招标范围: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全部的监理工作,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全部的监理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电站进场及场内道路工程、 光伏方阵土建及安装工程、升压站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储能系统工程、调试启动、达标投产、竣工验收等全 部工程的监理工作。
2.5.2 工期/服务期/交货期:360天,工期说明:(1)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工期 :2023年10月30日全部并网 (2)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建设工期:2023年10月30日全部并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招标
(1)投标人基本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民事主体;
(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自 2018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 1 项 5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及签字盖章页等证明文件,若合 同中无法体现装机容量的,须在业绩表中描述,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仁布县普松100MW光伏+储能项目、尼玛县塘鲁50MW光伏+储能项目分别配置总监理工程师,且项目人员不可以兼任。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注册监理工 程师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至少具有 1 项 50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证 明材料需能体现装机容量和总监理工程师姓名的合同首页、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如不能体现,须提供竣工报 告或业主证明,否则视为无效业绩;须附总监理工程师连续三个月(2023 年 01 月(可含 01 月)以后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5)投标人其他要求:无
(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7-14 20:00:00时至2023-07-19 20:00:00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