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铝产业干法氟化铝合格供应商增补征集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收到合格供应商入选结果通知书后与项目业主签订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1项目概况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属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是以铝冶炼、铝产品深加工、阳极炭素生产三大产品为主的大型国有企业,位于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湟中区甘河工业园区,占地面积2600余亩,注册资本48.223亿元。根据我公司生产使用要求年干法氟化铝需求量约12000吨左右。本项目为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法氟化铝合格供应商增补征集(AF-1及以上)。
1.2招标范围
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干法氟化铝合格供应商增补征集(AF-1及以上)。
1.3合格供应商选择及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
本次招标的干法氟化铝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和选择。各投标人在收到干法氟化铝合格供应商入选通知后,须与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干法氟化铝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在供货合同有效期内,入选干法氟化铝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必须参与干法氟化铝在合同有效期内的每次采购询比价。
年度合格供应商供货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一年。青海百河铝业有限责任公司将在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到期前2个月对合格供应商进行评审,评审合格的供应商续签下一年度供货合同;评审不合格的,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物资供货合同,并同时终止(或取消)其该类物资的合格供应商资格
1.4资金来源及落实
本项目由项目业主利用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予以解决,资金已落实。
1.5投标人资格
1.5.1法人地位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和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氟化铝及相关产品的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
1.5.2商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6业绩
投标人在投标基准日期的近3年内,具有至少1项干法氟化铝供货业绩(附合同或订单复印件,须反映具体的工作内容)。
1.7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在评标阶段对其进行资格后审,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3年7月19日~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