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采购破碎机用于大南湖七号煤矿11702工作面,采购一套2PLF130/400型(参考型号)齿辊分级式破碎机,包含破碎部分和筛分部分,并配套变频器、组合开关、控制箱等配电设备,同时随机配套进口和出口溜槽、备用漏斗、轨道(溜槽根据设备进行设计加工)。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2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天内
2.4交货地点:哈密市大南湖七号煤矿工业场地 (距哈密市75公里)
2.5付款方式:详见合同条款
2.6质保期:保质期为从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齿辊、轴承等部件按照技术约定执行。质保期内出现一般质量问题,供货方免费维修、更换损坏部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破碎机必须具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提供投标设备MA证);
3.3资格要求3:2019年至今具有同类破碎机业绩(提供合同业绩证明文件);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以公告详细内容为准!
联系人: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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