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1项目概况:110 KV输电线路起自条湖 220 KV变电站110 KV侧构架, 止于条湖一矿 110KV 永久变电站 110 KV侧构架,线路路径全长 6.891km,电压等级 110kV,全线单回路架设。本期工程线路先由 A24 塔接入中煤基建变电站,后期拆除基建变电站,将 A24 与 A25 接续,形成条湖220KV变电站至条湖 110KV 永久变电站 110kV 线路。 导线采用 2×JL/G1A-240/30 型钢芯铝绞线,架设双地线,采用两根 OPGW 复合光缆。
招标范围:起自条湖 220 KV变电站110 KV侧构架, 止于条湖一矿永久变电站 110 KV侧构架,本期招标不含基建变电站拆除及A24与A25接续。
2.1.2项目概况:由主井至风井场地建设10kV线路两回,分别为1#线路、2#线路。1#、2#架空线路长度均为2514m,电压等级10KV,导线采用为2×JL/G1A-240/30 型钢芯铝绞线,架设1#杆至52#杆。
招标范围:1#、2#线路10KV架空线路。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计划工期: 2个月
2.4建设地点:新疆哈密巴里坤县三塘湖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条件。
(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施工资质);
3.2资格要求2:业绩要求。
(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10KV线路工程业绩合同3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满足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和用户证明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等信息;对应的进度付款发票至少一张,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3.3资格要求3:拟派团队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2)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担任同类型项目110KV线路工程项目经理的业绩
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
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3)项目经理:须为投标人在册正式人员,提供连续的近半年内(具体日期)养老保
险缴纳证明(社保机构出具或社保网站截图并加盖社保机构公章);
(4)技术负责人: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系列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书;
(5)安全负责人:拟任安全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4资格要求4:投标文件中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