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条湖一矿及选煤厂基建变电站及110KV出线间隔设备采购。本次招标分成二个标段,标段1为一次侧设备,标段2为二次侧设备,设备清单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各设备技术规范书。
2.2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
2.4交货地点:条湖一矿及选煤厂工业场地 (距哈密市240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良好的市场信誉(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
3.2资格要求2:投标单位必须是国网准入单位,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作出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第六章承诺书;
3.3资格要求3: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含截止当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产品(或同类产品)具有良好的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须含合同签订时间、合同主要内容、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其中标段1需具有所投标产品不少于5种同等级以上的设备年销售业绩,标段2需具有所投标产品不少于5种同等级以上的设备年销售业绩;
3.4资格要求3:投标文件中应提供供应商廉洁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3.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相应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未提供的设备以评标委员会在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网站查询为准,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关产品“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如适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7月20日9:00至2023年8月9日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