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吐鲁番市鄯善县七克台镇境内
建设规模: 100MW 光热发电项目
工期要求: 2024 年 12 月 30 日机组完成 72+24 小时试运行移交生产。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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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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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1 鄯善项 目 -汽轮发电机组 (含低压加热 器) |
汽轮机系统 1 套(含低压加 热器),发电机系统 1 套 |
汽轮机系统(含低压加热器):2023 年 9 月 10 日开始交货,至 2024 年 7 月 10 日交付完成, 期间 连续交货,满足现场工期要求; 发电机系统:2023 年 9 月 10 日开 始交货,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交付 完成, 期间连续交货, 满足现场工期要求。 |
1000 |
注:1.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经营状况良好;
(4)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5)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8)对于公司纪检监察机构查办的涉法案件涉及到的行贿企业以及行贿人实际控制的企业,纳入涉案供应商“黑名单”管理的供应商,实行一票否决制;
(9)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需满足 3.1 项中所有基本资格要求。对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的投标协议, 并附在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投标的, 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2 专项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汽轮发电机组(含低压加热器) 投标人近六年内(2017 年 7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有 2 项光热项目汽轮发电机组设备(含汽轮机、发电机)合同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对于涉网设备,投标人应充分了解并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公司对设备调试接入的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内进入报名参与购买招标文件,不接受现场购买。
4.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3 年 07 月 20 日至 2023 年 07 月 27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