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许昌智能电梯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3#、10#楼钢构件加工
2.2项目类型:租赁服务
2.3项目概况:本项目有3#楼、5#楼、9#楼、10#楼共四栋厂房。其中新建3#楼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28498.62㎡;新建5#楼厂房及办公楼,厂房一层钢结构,办公楼三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1109.29㎡;新建9#楼,单层钢结构,建筑面积19984.98㎡;新建10#楼厂房及办公室,厂房两层,办公楼三层均为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7603.26㎡。
2.4项目地点:许昌市开元路与屯田路交叉口
2.5招标范围:项目所需钢结构件的加工服务,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7交货期:收到甲方通知后25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钢结构加工能力,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它关、停、并、转等状态,有足够流动资金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承包商负面清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7 -20 16:00至 2023-7-26 16:00(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