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公司化工分公司位于榆横煤化学工业区南区,装置建设规模为4×60000Nm3/h制氧空分装置、(6+2)×1500t/d投煤量煤气化装置、54万Nm3/h(CO+H2)净化装置、180万吨/年甲醇合成装置、60万吨/年甲醇制烯烃(MTO)装置、30万吨/年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等主生产装置,配套建立4台480t/h的锅炉,2台100MW发电机组的自备热电站以及净水场、循环水场、污水处理装置、回用水装置、罐区、仓库等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厂外工程等,装置于2014年7月全部竣工投产。
2.2 招标范围:
对化工分公司全厂压力管道、热换器管束、易冲刷设备进行涡流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3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4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年或据实结算金额达到合同约定上限金额,以两个节点先到为准。
2.5 服务地点:陕西省榆林市榆横工业园区马扎梁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6 付款方式:按季度支付,每个季度涡流检测任务完成后,经甲方验收、考核后乙方开具该次费用100%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及相应收据,具备付款条件后60日内由招标人财务部门按相关流程办理支付。
2.7 发票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 投标人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一般纳税人网上查询截图等证明材料);
3.3 投标人须具备2020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管道设备涡流检测业绩。业绩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合同内容须至少体现:合同首页、合同内容页(须体现检测设备、检测方式等关键信息)、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章页等主要内容。
3.4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备注: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1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3年07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2日 16时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