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东华热电人工智能在输煤廊道的应用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所在地区: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
2.2.项目规模:2×320MW供热机组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现场具备开工条件后30天内完工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9/18-QT-2302 |
人工智能在输煤廊道的应用 |
建立皮带巡检智慧控制系统,通过精准检测实现重点设备的图像采集,实现皮带区域无人巡检、远程可视化操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 |
2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人工智能在输煤廊道的应用】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资格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8.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1项巡检机器人系统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仅限合同扫描件,须包含合同双方、合同范围及内容、合同盖章签字页等)。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