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2 规 模: 山东分公司白杨河电厂2023-2024年度粉煤灰、炉渣处置。
2.3 标段划分: 山东分公司白杨河电厂2023-2024年度粉煤灰、炉渣处置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山东省淄博市。
2.5 服 务 期: 2023.9.1至2024.8.31。
2.6 招标范围: 白杨河电厂现有2台300MW燃煤机组,总发电装机容量600MW。根据往年同期灰渣实际产量,预计合同期间甲站两台机组产生原灰/粗灰约29万吨,细灰约3.17万吨,炉渣约6.46万吨,采用统一打包处置的方式进行招标。受煤种及机组负荷影响,每年粉煤灰、炉渣产量都有波动,销售处置以实际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固体废弃物处置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其它能体现工程具体内容的支持性材料(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体现具体承包内容的关键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2其他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销售材料的存储场所,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括:环评材料或土地材料等。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8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8月02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