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2.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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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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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至2024年液氨采购 |
液氨采购(2500吨) |
5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3年至2024年液氨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应具有液氨或氨生产或经营资质。投标人是生产商的,应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是经销商的,应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液氨或氨。
10.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从事液氨生产或销售业绩数量不少于3个,须提供清晰的合同扫描件,每个业绩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07-28 16:37到2023-08-03 17:00。